此次《通知》也特别强调,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超过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提出电网企业应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确保电力市场化交易维护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合法权益。
“目前可再生能源主要还是在省内消纳,‘三北’地区装机容量大但电力需求有限。”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院长肖睿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企业代表和电力专家认为,我国既然已确定了清洁能源优先发电制度和市场化交易机制,就要下决心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一方面要加大本地消纳力度,如西部、北部省份可以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供暖合作机制;另一方面,针对清洁能源消纳的地区“壁垒”,要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通道和跨省跨区交易,建立新的电价机制和清洁能源配额制度,并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与新建项目的联动机制。
终端用户有望“分品种”买电
目前,我国电力市场仍由电网企业统购统销,电力用户只能闭着眼睛采购,不知道电从哪里来。今年,这一局面将被打破。
《通知》中明确要求,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规定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比重配额指标并进行考核,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也透露,目前正在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初步计划于上半年发布。
延宕十年,这项被新能源企业寄予厚望的政策,终于将揭开“庐山真面目”。
“和以往的设计相比,此次最大的变化是将配额制的义务主体由发电侧转向需求侧。”国家发改委一位专家告诉记者。配额制即政府负责考核,市场主体负责完成配额指标。也就是说,将来中东部地区必须敞开大门接受跨省绿电,电网公司会“分品种”卖电,终端用户有权选择清洁能源。
今后,客户有权根据自己的偏好进行选择,至于实现这个选择要花多少钱,则是可以谈的。但是,首先要把选择权给客户才行。而配额制及之前一系列文件,就是为了让客户拥有选择权。(记者 张晔)
新华社维尔纽斯6月12日电(记者郭明芳)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建)举办的中东欧电力市场研讨会12日在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举行,中东欧能源界人士在会上表达了与中国在这一领域共建共赢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