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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新政,能否让“风光”能源再风光

2018-05-16 07:31:0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最近两年,光伏电站的境况已经改善很多,特别是国家针对没有完成保障性收购的省份,暂停了新上项目,这个很管用。”作为可再生能源企业的老总,葛纯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地方在可再生能源管理方面的乱象越来越少。她告诉记者,在江苏等中东部的省份,已经达到“发多少收多少”。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也提出,要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法》要求,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制度。要求电网企业及时受理并网申请,明确并网时限,按国家核定的区域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落实保障性收购政策,最迟于2020年达到保障性收购要求。对于未落实保障性收购要求的地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采取暂停安排当地年度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等措施控制项目开发建设节奏。

业内人士介绍,新疆和甘肃两地已连续几年没有新批光伏、风电等项目,主要原因就是保障性收购未达标。

  市场化交易待破能源消纳壁垒

葛纯表示,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分为两种模式,一是保障性收购,可以实现电站的基本收益;一是市场化交易,通过市场议价的竞争方式取得售电合同,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新能源电量优先上网。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场化交易的“好经”在一些地方还是被念歪了:部分省区虽实施了多种形式的市场化交易,大方向正确,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省份把市场化交易电量放在可再生能源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内,有的省份交易电价低至每千瓦时几分钱。这些方式以市场化交易为名,但实际价格主要为地方协调或主导电价,可再生能源开发企业实际收益受损,进而增加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退坡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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