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网络影视版权保护如何升级(3)

网络影视版权保护如何升级(3)
2018-05-09 07:51:01 新华网

“比如云盘空间正逐步取代传统网站,成为侵权资源的存储空间。行为人通过云存储平台存储侵权资源,通过发送链接,或者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激活码等方式,让用户自行从云盘中提取盗版作品。”白云山说。

网络侵权的新特点、新情况增加了监管和打击的难度。“由于侵权人发布侵权信息的平台并不固定,在锁定侵权人方面存在相当难度。此外,网络服务商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也给打击利用云平台侵权行为造成了不利影响。”白云山说。

《2017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中也提出,随着技术发展和商业模式演进,新型侵权形态层出不穷,给网络版权执法带来困难。以网盘侵权为例,侵权入口、播放器、内容存储均由不同主体各自提供,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律体系追责比较困难,需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度,构建网络版权维权的司法、行政对接平台,实现诉讼维权与行政执法的有效对接,才能逐步破解这一版权保护难题。

  提升司法打击盗版力度

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力的武器。如何提升司法打击盗版力度、用好法律武器,是司法机关需要着力研究的课题。

在朱巍看来,目前网络影视侵权的违法成本还太低,“一个非法资源一个星期的点击量有时候就能高达几百万次,从中获取的广告收益远远超过可能需要赔偿的金额。”然而,目前对于侵权盗版的处罚力度并不算重,法律所起到的威慑力度也有限。

“应当尽快在著作权法中加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在司法实践中体现损害赔偿数额与侵权行为情节相适应,使司法实践与严厉打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需求相适应。”朱巍表示,在互联网著作权领域还应加大适用诉前禁令制度的适用范围,尽量减少侵权造成的损害范围。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