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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生态环境负担 提升经济发展质量(4)

减轻生态环境负担 提升经济发展质量(4)
2018-05-05 07:31:09 新华网

中国坚决对“洋垃圾”说“不”,一些长期以来向中国出口固体废物的欧美国家“坐不住了”。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资料显示,欧盟为我国进口废塑料的第一大地区,约占我国废塑料进口总量的1/4。美国回收的固体废物大约1/3到一半运往中国,每年向中国出口700万吨塑料。据美国废品回收业协会统计,2016年美国向中国出口了市值56亿美元的可回收垃圾。中国不再接受“洋垃圾”后,这些国家的部分垃圾一时无处可去,有的甚至堆成了“垃圾山”。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垃圾分类步伐

温宗国认为,1989年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明确规定各缔约国有权禁止外国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进入本国领土。“坚决对‘洋垃圾’说‘不’,是我国作为缔约国之一应该享有的权利。发达国家不能在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上持有双重标准,应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担当起对生态环境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在刘建国看来,长期以来全球经济的基本格局和产业链分工,已经使发达国家形成了依赖,习惯于自己占据产业链高端,由发展中国家生产低端产品,为其处理废物。“一直以来,发展中国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为发达国家处理垃圾。这种状态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中国必然要在全球经济价值链中寻求升级,不能老是被锁定在低端。中国当然有权利拒绝接受‘洋垃圾’。发达国家产生的垃圾自己不处理,非要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这本身就是不公平、非正义的格局,就应该被打破。”

专家认为,我国禁止“洋垃圾”入境,还有大量工作亟待推进。

“洋垃圾”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刘建国表示,1996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经有过4次修订。彻底解决固体废物的非法进口问题,需要从法律角度作出更加严谨、清晰的表述,强化固体废物的污染源属性,弱化其资源属性,为严控固体废物进口、禁止“洋垃圾”入境新规提供更加“给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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