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表示,将始终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确保刑罚效果。
谈及2018年的重点工作,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指出,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深入研究新问题,总结规律,积极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2017年以来,《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多次向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至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配合原国务院法制办逐条梳理有关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讨论,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目前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尽快出台。”杨玉柱透露。
非法集资要打更要防。在今年1月24日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公安部部长赵克志表示,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紧紧围绕互联网金融、投资融资、股市房市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经济犯罪风险预警监测平台。
有业内专家表示,即将出台的新条例会使非法集资法律界定清晰化、职责分工法定化、查处主体特定化,实现对非法集资全链条、穿透式综合治理。
而在上海丰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房星光律师看来,处置非法集资根本上还是需要健全和畅通融资渠道和投资渠道,让社会和市场的融资需求和投资需求得到满足。毕竟需求是真实存在的,不能忽视,只能引导合法、合规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