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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治”出来的马路文明

2018-04-18 09:15:2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为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南宁市制定颁布了《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等事项以地方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同时起草了《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并先后制定颁布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作为管理者,不能老想着去‘整人家’,而是要多想想怎么服务到位,管理和服务要紧紧靠在一起。”罗义学对记者说,“比如电动自行车在路口违法,我们就要分析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个是真的不懂交规,一个是我们的路口设计不合理。为什么要强调学习,就是要让他们懂法。但光懂法还不行,我们还要改造城区所有不合理的路口,要给他们路权。”

对此,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苏文欢也深有感触,“在路口发现违法行为,我们经常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骑电动车,过路口好不好走,要怎么走才能顺畅地过路口?是不是我们的设施不到位?是不是我们的设计还是有欠缺,从群众角度主动体会它,主动想办法。”目前,南宁很多路口都有提前驻留区,部分路口还实行了电动自行车“蓄水式”放行,绿灯放行优先放行电动自行车,然后让机动车再走。而目前南宁市信号灯路口电动自行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

“礼让斑马线”方便了行人,行人也要方便司机。早在2014年,南宁市就提出“人谅车”的理念,呼吁行人体谅道路畅通需要,在车辆礼让时尽量结伴快速通过。2015年12月,南宁市还举办了“我礼让 我自豪”公益行动,除了倡导机动车主动减速停让之外,还着力引导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强化行人在斑马线上结伴快速通行的意识。

“在一些人流集中、人车冲突较大的路段,驾驶员不知如何通行,行人安全也得不到保障,需要从法律上明确界定通行权。”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设施工程大队大队长林伟权表示,“根据这些路段的实际需要,我们向科技要力量,设置了行人过街信号灯等设备,行人与机动车的通行权得以明确。”

“正是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市民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狠抓城市乱象治理,群众才有更多的获得感,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普遍支持。” 南宁市“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梁智忠深有感触地说。记者 刘华新 廖文根 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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