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垃圾
污染破坏环境 责令镇政府恢复生态
13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4月11日,由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四川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
巴中市通江县至诚镇政府将未分类的乡镇生活垃圾沿河道露天倾倒。2017年11月24日,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处理场镇生活垃圾,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治理。2018年2月5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在巴州区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4月11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在杨柏法庭对此案公开宣判,判决支持通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垃圾处理规范和标准对违法倾倒的垃圾进行处置,对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法庭同步录音录像。通江县检察院供图
案件始末
检察院告镇政府 最高检审批发起公益诉讼
去年6月下旬,通江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通江县至诚镇人民政府将未分类的场镇生活垃圾运输至一河边露天倾倒。随后,检察院向至诚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认真履职,规范处置场镇生活垃圾,并对被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治理。8月9日,巴中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历时两个多月,深入现场勘验21次,并首次使用无人机高空拍摄。调查证实至诚镇政府未按照法律规定的固体废物处置程序和标准处置生活垃圾。去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由通江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