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利倾向严重
该通报指出,上述问题的产生,反映出南开大学在EMBA办学中逐利倾向严重,内部质量保障制度不完善,肆意违反国家规定,招生培养监管不力,暴露出其在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的重大问题上出现严重偏差。
一是以营利为目的,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南开大学没有从培养国家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出发,在EMBA办学中逐利倾向严重。从2002年开展EMBA教育以来,南开大学违规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青岛等地开办异地教学点,委托第三方合作办学单位招生和培养,以收取高额学费为首要,不断降低办学标准,招生录取、课程教学和学位授予等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缺失。
二是学商勾结,肆意违反国家招生培养规定。国家教育部门对EMBA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巨大利益驱使下,南开大学有关部门大搞政策变通,以利益为纽带,以EMBA中心、合作办学单位、自学考试学校、学员为节点形成灰色利益链条,通过学费回扣、异地办学、协助专升本、先上车后买票等方式,不择手段招揽和吸引生源。无视国家在2007年就要求对报考EMBA的学员前置学历进行认证的规定,直到2013年才执行。2016年3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印发后,南开大学依然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开展EMBA的招生培养工作。
三是不作为,校内监管层层缺失。南开大学党委和行政管理部门没有针对自主招生权大、学费收入高、生源复杂和非全日制学习的EMBA教育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长期以来为了高额学费分成,对EMBA招生、异地办学、学位授予以及学费使用等方面大开方便之门,研究生院、财务处、纪委等部门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层层监管缺失。2002年以来,EMBA招生工作一直未纳入学校研究生招生统一管理。2014年和2015年,南开大学纪委对实名举报EMBA办学问题的来信未做深入核查,信访处置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