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应以专业可信的第三方评价结果作为评判依据。不少人担心的还是政府行政权力在入选一流大学中的作用过大,在第一次公布的名单中也确实可以看到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仅仅依据高等学校的主办方政府是很难解决这一问题的。引入第三教育方评价,引入增值评价,看重高校发展的效益和效率, 而不仅仅是“身高体大”;避免将论文发表、科研课题等相关指标的数量增长简单等同于学校质量的提升,才可能避免“双一流”建设进入误区。
从各个高校的角度看,一流大学几乎没有相互雷同的,而是各校经历自主发展后各具鲜明特色的,如果用过强的行政推力推动一两所大学,就难以形成多样性。只有为更多的大学提供适当的条件,才有可能在适度竞争的环境中产生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稳步走向世界的大学。争创“双一流”的各校要把获得“双一流”的政策支持当作自己创建的条件,自主确定办学目标方向,而不能把获得支持当作目标。
简言之,“双一流”建设仅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工作重点,时刻不能忘记整体发展高等教育的面,将普及与提高有机结合起来; 既要集中优势资源发展那些高端前沿和效率高的高校和学科与专业,又要扎实实施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确保中西部高等教育和普通高校发展不致虚空。用专业的评定和动态、开放进入放入机制激励面上的更多高校筹划好自身的发展。
(储朝晖,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