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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激发脱贫攻坚的“社会活水”

2018-02-18 20:55:5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这是江苏、陕西民政部门形成“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协议”后迈出的重要一步。根据计划,江苏省民政部门动员全省8万多家社会组织,参与苏陕扶贫协作。

跨地联动,其力无穷。在推进脱贫攻坚的广阔事业中,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充分采取集中引导、财政支持、对口支援等方式,将本地的社会组织引导到贫困地区,发挥重要力量。

例如,上海市以对口支援专项资金资助的方式,鼓励在上海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这些社会组织在其对口支援的7个省区市、19个地州市、98贫困县开展的社会公益项目,最高可获得该项目投资资金30%、50万元的资助,极大激发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活力。

此外,北京、山东、广东、浙江等地的民政部门也纷纷采取行动,引导本省市的社会组织到对口帮扶的扶贫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脱贫攻坚工作。

贫困地区社会组织:深入挖潜,拓展联动效应

既要外部支援,更要内部挖潜。贫困地区民政部门为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一方面积极引导具有较强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本省脱贫攻坚工作,另一方面也积极协调对接,为支持本省脱贫攻坚工作的社会组织做好协调配合、提供信息、加强沟通等工作。

在陕西,“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模式不断探索,近年来动员了952家社会组织共实施贫困帮扶项目800余个,覆盖了全省1400多个贫困村,28万人次贫困人口受益。

在甘肃,民政部门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参与地方精准扶贫,组织专业社工多次前往贫困地区,与当地扶贫队深入讨论,制定了产业扶持、特殊群体关爱、社会支持系统构建、乡村文化培育、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等各方面扶贫措施,根据贫困地区实际需求,将扶志和扶智相结合,以增强贫困地区建档立卡农户的社会支持系统为重点,切实帮助脱贫。

此外,云南、黑龙江、新疆、西藏等地民政部门,也积极配合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对口支援民政部门,主动提供相应服务,全力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本省本区的脱贫攻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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