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近日发布报告称,尽管金融体系面临一定潜在风险,但中国已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防控,同时通过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对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监管的评估结果显示,中国的监管符合国际标准。彭博社指出,中国去杠杆已取得不小的进展。用于购买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的理财产品存量下降。中国整体杠杆率开始出现下降趋势。
清理国企债务除“僵尸”
对于经济体来说,货币好比血液。金融的作用,是让血液流通,血太多或者凝滞的地方,效率低下,需要减少供血和进行疏通;血太少的地方,会造成供应不足,要多融通过来一些。
一些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既占用大量信贷资源、抬升国有企业总体杠杆率,又易形成呆坏账,加大金融风险。因此,处理国企“僵尸企业”是去杠杆中的一大重点。该死的死不了,该活的就活不好。更何况还有一些国有企业,将低息贷来的款,不用在发展实体经济上,而是去搞房地产开发、变相放贷等方面,更要及时纠偏。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无金融资质的国有企业变相从事金融业务,成为贷款通道的问题,要求对其变相从事金融业务,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应当依法否定其放贷行为的法律效力,并通过向相应的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遏制其通道业务,引导其回归实体经济。同时,《意见》要求通过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功能,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动经济去杠杆。对于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僵尸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化解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杠杆率。对于虽然丧失清偿能力,但仍能适应市场需要、具有营运价值的企业,则要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等手段进行拯救,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