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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举荐制”选拔28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

2017-10-19 18:07:5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11月1日即将施行,打通了职称与职业资格评价之间的通道。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可以申请评定为工程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以申请鉴定为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为人才“松绑”释放市场活力深圳在释放市场活力和人才“松绑”方面有较大突破,《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在本市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离岗期间其人事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为其代缴离岗期间单位部分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返回原单位时接续计算工龄并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

政策出台后受到欢迎,比如南方科技大学,之前已经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支持全职教授每周有一天在校外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深圳这一政策出台后,教师创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深圳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团队”之一南方科技大学“重大药物绿色合成团队”带头人张绪穆认为:“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等做法符合国际惯例,美国硅谷的诞生,就与附近斯坦福大学的崛起不无关系,斯坦福支持教授离岗创业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更是为科研人员在深圳离岗创业提供了法治保障,规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以聘请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研和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和兼职研究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可以利用其专业特长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同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携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在本市离岗创业,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原单位的,接续计算工龄并按照所聘岗位等级不降低的原则,结合个人条件及岗位空缺情况聘用至相应等级岗位。”

关键词: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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