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7日电(记者 张尼)国庆节、中秋节在即,据北京市交通部门预测,今天起,北京将迎来一连四天的节前出行高峰,预计每天晚高峰将提前至14时。此外,北京市交通委预计假期里高速公路日均交通量可能达到或超过240万。与此同时,交管部门也积极采取措施,应对考验。
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北京将迎连续四天拥堵 晚高峰提前至14时
据北京市交通委预计,节前四个工作日晚高峰拥堵时间延长至5小时,预计每天14时起就进入晚高峰,14时至19时路网持续车多。
这其中,27日是尾号4和9限行,受尾号限行的车辆数量较少,对交通拥堵形势影响较大。
9月28日(周四)和29日(周五)是假期前工作日,根据近年交通运行规律分析,受到节前采购、聚会访友等因素影响,“十一”假期前三天城市道路会出现明显的节前拥堵特征,对晚高峰影响较大。
9月30日(周六)是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机动车不限行,受此影响,全天路网交通压力大。
北京市交通委预计,节前四个工作日晚高峰交通指数均会达到8.2以上,持续处于严重拥堵状态,尤其9月27日、28日、29日将会达到8.5,交通拥堵形势严峻(交通指数8-10为严重拥堵级别)。
资料图:车辆驶入京港澳高速石家庄裕华路收费站高速路入口。 翟羽佳 摄
高速路预计日均交通量达240万
由于今年中秋节与国庆假期重叠,“十一”假期高速公路交通量将较去年同期增幅明显。
“十一”假期期间,北京市域内所有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北京市交通委预计,假期里,高速公路日均交通量将可能达到或超过240万,同比增长约10%。此外,高峰日交通量将有望接近或突破今年“五一”假期首日259.38万的历史最高值。
这其中,京藏高速、京开高速等高速公路在假期前期出京方向和假期后期进京方向都将面临较大交通压力。10月1日、4日、7日、8日发生严重拥堵情况的可能性较大。
资料图 图为北京地铁四惠站早高峰人潮。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交通部门采取多种疏堵方案应对
北京市交通委此前表示,为应对交通拥堵,将适时启动社会面高等级疏导方案。
公共交通方面,8月底前已优化调整10条公交线路,新开5条公交线路,新开5条多样化服务线路。
此外,公交部门还调整并启用9月份地面公交行车时刻表,重点增加早晚高峰和学校周边线路的运力投入。加强重点商业、娱乐、旅游景区、火车站等区域运力配置。在客流高峰时段,采取增配运力、延长运营时间和开行夜间公交等措施,提高客流集散和接驳运输能力。
在轨道交通方面,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组织和大客流监测预警、信息发布。采取高峰时段增开临客和缩短发车间隔等有效措施,针对重点时段、重点线路,客流量变化情况,科学及时调配运力。
在高速路方面,北京市交通委表示,车流高峰时段收费站将保证100%开道率。当大量车流驶入,严重超出主路承载能力时,道路、收费站区可采取收费公路入口封闭措施。
因出现特殊情况造成滞留司乘人员在收费公路长时间滞留时,相关部门将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收费站区滞留司乘人员服务工作,服务区将为休息车辆或滞留车辆提供加油、饮水、食品、免费休息等基本服务。
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 张尼 摄
【小贴士】
节前哪些路段易拥堵?
交管部门提示,9月28日和29日是假期前工作日,预计晚高峰期间主要环路,如东二环东直门桥至建国门桥北向南方向、西二环西直门桥至复兴门桥北向南方向、东三环三元桥至国贸桥双向、西三环紫竹桥至莲花桥双向、东四环四元桥至四惠桥北向南等路段持续拥堵车多,建议市民避开这些道路出行。
预计部分市民会选择9月30日出发回家探亲、外出旅游,受此影响,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机场周边车流量大,周边道路拥堵,如莲花池西路、广安路、北京站街、开阳路、西直门外大街、西直门北大街、机场高速等道路白天时段车多行驶缓慢。
9月25日,民众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国庆主题花篮前留影。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十一期间哪些道路将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据北京市交管局消息,为确保“十一”国庆节及中秋节期间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对北京市部分道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天安门广场地区,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24时,广场东、西侧路、人民大会堂南侧路禁止车辆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
香山地区,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8时至17时,部分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其中,杰王府路由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至买卖街东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大型载客汽车除外);杰王府路由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至香山南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此外,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3时至16时,京藏高速公路百葛桥六环路出口至营城子收费站出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六环路、京新高速公路、110国道。
据悉,对以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区域及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的管理措施或采取分流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