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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网信办对腾讯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作出行政处罚

2017-09-25 17:40:32  网信广东    参与评论()人

近期,广东省网信办经立案调查,认定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微信公众号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并依法决定对腾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8月11日,广东省网信办对腾讯公司微信公众号平台存在用户传播暴力恐怖、虚假信息、淫秽色情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问题依法展开立案调查。经查,腾讯公司对其微信公众号平台用户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其行为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广东省网信办对腾讯公司作出最高罚款的处罚决定。同时,要求腾讯公司针对违法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切实履行平台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微信公众信息服务,对发布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公众账号坚决依法处置。

广东省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属地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执法力度,欢迎广大网民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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