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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017-09-21 18:12:2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太原9月21日消息(记者贺威通 通讯员赵珈)日前,山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山西省明确了14个重点行业领域63项检查内容,从政府和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行业领域3个层面,确定了104项具体检查内容。

截至目前,山西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累计自查隐患74746项,自改隐患73251项,整改率为98%,投入整改资金998.73万元。对尚未整改到位的1495项隐患,都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隐患不失控、得到有效治理。

山西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把隐患整治作为关键环节,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同时,采取挂牌督办、通报约谈、曝光问责等多种方式,强化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全省各级各部门累计检查(抽查)企业110823家(其中重点行业领域企业56646家),排查一般隐患102240项,已整改90212项,整改率为88.24%,限期整改12028项;列入省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8项,已整改完成1项;列入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25项,已整改完成13项;其它未整改的隐患目前正在整改中。

在检查中对于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长输管道、消防和民爆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联合执法、重点抽查、突击夜查等方式,以严格的执法督促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截止目前,该省累计出动检查(督查)组28313个,出动检查(督查)人员165314人(次),抽调专家4016人(次);依法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486起,责令限期整改企业25907家,关闭取缔企业121家,停产整顿企业458家,暂扣吊销证照企业25家,行政罚款4102.28万元,及时核查处理国家总局大检查领导组办公室交办举报案件1起。

同时,该省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了105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和6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了终生禁驾“黑名单”146人和重点违法驾驶人8977人。

针对近期连续发生几起煤矿事故问题,山西省开展煤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重组整合煤矿违规转包承包行为,全面排查煤矿废井弃井,严格实行 “十个一律”措施,即:资源整合矿井没有实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的,一律停产整顿;煤矿主体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产整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不达标和“四位一体”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受老空水威胁矿井“三专二探一撤”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受地表水威胁矿井未进行有效治理的,一律停产整顿;带压开采矿井安全技术设施不健全的,一律停产整顿;露天煤矿边坡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过断层、老空、无炭柱及特殊顶板岩性组合,特殊地质条件下顶板管理措施缺乏针对性、治理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井田范围内有废弃井筒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列入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的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一律停工停产整顿,进一步强化瓦斯、水害、顶板等煤矿重大灾害防治等措施,有力推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序开展。

为了加强对大检查的督查工作,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7月27日,山西省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督查的通知》,成立了4个由省安委办副主任带队的综合督查组,对11个市和20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行了首轮督查,实地抽查了9个县、22家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当场进行反馈,并明确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跟踪整改落实工作。

8月21日,山西省政府安委办制定下发了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细则》,量化了大检查工作标准,明确了大检查考核要求,严格考核兑现,有力推动大检查扎实有效开展。

为进一步推进大检查深入开展,9月5日,山西省政府安委办组织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会,对全省前一阶段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国务院安委办第八督导组督导情况进行了通报,对8月份省级综合督导情况进行了通报。

关键词: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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