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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好干部必备的三项特质

2017-09-10 09:26:3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任用干部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基层干部的选拔上尤其应该注重“德”,这种“德”不是空洞的,它首先应包含“正视自身”的勇气和真诚。缺乏自我反思意识,刚愎自用的人不适合担任基层干部,这种人的党性思维和武断行为是许多基层问题的根源。这样的人即使侥幸当了基层干部,他也有可能在对自身自然属性缺乏意识的情况下,理性地走向非理性。在提拔干部时我们应该正视人的自然属性,不能简单地把人“理想化”,如此才能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错误地提拔了会拉关系、套近乎、送礼品、送金钱的“人脉好” 的干部。此外,在提拔基层干部时,也应引入心理分析技术,把“正视自身”这一标准量化、细化,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进基层干部队伍。

“破除自身”是基层干部取得业绩的特质保证

“破除自身”的基层干部能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

基层工作被描绘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权力不大,责任不小”,一些基层干部不得不在来自上级的“问责”和群众的“责难”之间,承受质疑和压力,“疲于奔命”“官不聊生”。基层干部所处的现实环境并非尽善尽美,而且环境有相对稳定的一面,如何在既定的环境内,在适应的基础上改变环境,这需要调动主体的某些特质,这一特质体现在基层干部身上就是“破除自身”。

能够“破除自身”是基层干部取得业绩的特质保证,这背后是有自然科学和哲学原理支撑的。自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以来的自然科学不仅突破了牛顿的绝对时空,展示出整个宇宙作为一个巨大的过程处于变迁和更新中,而且从宏观与微观方面展示出传统文化中“人”的虚幻一面。世上根本不存在一个“固定我”,存在的只是一个从生到死的“过程我”,这个“我”是在与环境互动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功能性存在者。“破除自身”,或者说从一个“固定我”中解放出来,实事求是的“我”更能适应环境,从而在执行功能的过程中有效改造环境。很多人之所以陷入“我执”,是因为被感觉所蒙蔽:感觉有一个不变的“我”,感觉“我”的意识是可靠的,感觉“我”优越于其他人,等等。感觉虽然是人类最切身的经验,但它是有局限的,并不拥有真理权。新物理学显示出,经验主义的“眼见为实”并不靠谱。“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①资本主义社会的原子式“个人”实际上是被特定社会所决定的,他们的独立性和自由是虚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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