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17-09-09 16:31:3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先行先试16项法律服务改革创新,致力于把自贸区建设成为全国法律服务业改革创新的先行地、粤港澳法律服务业深度合作示范区;成立广州首家粤港合伙联营律所,打造与自贸区产业发展高度吻合的律师服务团队;特邀香港律师参与调解,构建国际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在161个村(社区)实现法律服务站全覆盖,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每个角落。

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2015年4月21日挂牌成立以来,广州市在自贸区南沙片区法治建设上大胆探索,破解改革难题,努力打造引领广州、辐射珠三角、推动粤港澳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的自贸区法律服务高地。经过两年努力,目前,自贸区南沙片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有力助推了自贸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发展。

先行先试16项法律服务改革创新

国内两家公司签订大宗商品买卖协议,香港一家公司为卖方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在买方支付约6000万元人民币货款后,卖方却未按照约定交付货物。

位于南沙自贸区内的国信麦加荣(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接受买方公司委托后,利用中港联营所优势,由中方律师全面搜集相关证据材料,然后与港方律师共同分析案件。

在卖方公司未能如期退还货款后,港方律师立即启动申请禁止令,香港高等法院在受理该申请当日即作出命令,冻结香港公司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双方最后达成部分和解,买方公司取得了被冻结股票出售对价,约3000万元港币。

记者了解到,这个案例是自贸区开展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合伙联营试点的一个缩影。

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介绍,为推动建设自贸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广州市司法局出台了《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快发展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经过3至5年,切实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全国法律服务业改革创新的先行地、粤港澳法律服务业深度合作示范区。

《意见》提出了16项先行先试的法律服务创新举措,其中包括:在南沙新区基本建成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自贸区代表机构,内地高端律师事务所多种形式并存的律师机构格局;设立1个以上体制灵活的公证处;拓宽司法鉴定服务领域,为自贸区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高层次、高技能的复合型律师人才;建设一支能够满足自贸区高端法律服务要求的公证员队伍和司法鉴定人队伍;进一步开放南沙新区法律服务市场,优化南沙新区律师业发展环境,研究出台南沙律师业发展扶持办法,将律师业纳入南沙新区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开通律师行政审批业务“绿色通道”;加强粤港澳公证工作的合作交流等。

根据《意见》,广州市司法局配合广东省司法厅出台了《香港和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在自贸区先行先试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合伙联营试点。2015年7月,广州首家粤港合伙联营律所—国信麦家荣联营所挂牌成立,10名派驻执业律师中7名内地律师,3名香港律师。

谭祥平告诉记者,自贸区成立以来,南沙新增律师事务所7家,新增执业律师近60人,目前全区有律师事务所18家,执业律师130多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特长与南沙产业发展高度吻合,涉及航运海事海商、基础建设、劳动保障、投融资、中小企法律顾问、跨境法律服务等业务方向。此外,律师担任了自贸区30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香港律师参与调解让纠纷多元化解

“我是来自香港的执业大律师张鹏,今天作为中立第三方的特邀调解员,请问双方是否愿意在我的主持下进行本次调解?”

近日,在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执业大律师、南沙自贸区法院首批聘任的特邀调解员张鹏在这里为一宗商事纠纷进行调解。

不久前,南沙自贸区法院收到了某化工公司的一纸诉状,起诉要求某电路板公司支付18.31万元货款及利息。

法官拿到起诉材料后发现,双方签署的《寄售协议》中约定“本协议受香港特区法例规管并按其诠释,而不论与其法例及条文抵触与否。”原来,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适用香港法律。

法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确定适用香港法,这时候两个公司都犹豫了,因香港法律的查明和认证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见此情景,法官向双方介绍说:“南沙自贸区法院成立了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聘任了来自各行业的特邀调解员,其中不乏熟悉香港法律规则的香港律师。”

为快速、低成本解决纠纷,双方同意进行诉中调解。在选择特邀调解员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了香港执业大律师张鹏作为特邀调解员。记者了解到,受托的张鹏律师曾任香港律政司法庭检控主任、香港法院暂委裁判官,为英国CRDR认可调解员,擅长民商事诉讼案件及调解。

调解中,张鹏在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将确定的议题列在白板上,创造双方进行沟通的契机,通过“面对面”沟通和“背靠背”会议,一个小时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南沙自贸区成立以来,区内各类商事纠纷案呈增长的趋势,呈现出涉港澳案件比重大、增长快,新类型案件多、专业程度高的特点。为此,南沙自贸区设立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

据了解,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现有12家特邀调解组织、45名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单位性质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组织等多种成分,其中与经贸相关的组织占比达到67%。而特邀调解员则来自社会各个行业,如专家学者、资深律师、企业家等,绝大多数均有法律或商业背景。同时,该商事调解中心还吸纳了港澳组织和个人担任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来自香港和澳门的特邀调解员共有7名,达到16%。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为其解决纠纷。

法律援助全覆盖有力促进基层治理

两年来,广州市司法局加快建设自贸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以南沙区法律服务中心为重点、街镇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法律服务站为触角,为当地政府、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目前,南沙区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已覆盖全区161个村(社区),律师顾问每月定期坐班,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至2017年2月,全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了5368件次的法律服务,有力促进了基层治理。

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的南沙司法所,承担了辖区内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的等职能。

南沙司法所所长贺归容介绍说:“我们联合村居法律顾问、街道法律顾问,每年定期举办领导干部与村居两位干部专题法治讲座,重点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征地拆迁中的法律问题、政府在信息公开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等,法律知识的考试还纳入领导干部评优评先的考核中。”

工人林某被公司提前解约,却拿不到赔偿金,林某找到了南沙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法援律师在仲裁阶段介入。因公司不服仲裁结果提起诉讼,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公司赔偿林某违约金6万多元。公司拒不支付违约金,法援律师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终将钱交到了林某手上。

“从仲裁到诉讼再到执行,法援律师一直跟进,林某没想到会全额拿到违约金,这笔钱对他来说很多,解决了生活问题。”贺归容说,随着南沙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法援在帮助外来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目前,南沙区9个镇(街)、161个村(居)委会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覆盖,在区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信访综治中心建立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格局。(记者 邓新建 章宁旦)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