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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17-09-09 16:31:3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根据《意见》,广州市司法局配合广东省司法厅出台了《香港和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在自贸区先行先试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合伙联营试点。2015年7月,广州首家粤港合伙联营律所—国信麦家荣联营所挂牌成立,10名派驻执业律师中7名内地律师,3名香港律师。

谭祥平告诉记者,自贸区成立以来,南沙新增律师事务所7家,新增执业律师近60人,目前全区有律师事务所18家,执业律师130多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特长与南沙产业发展高度吻合,涉及航运海事海商、基础建设、劳动保障、投融资、中小企法律顾问、跨境法律服务等业务方向。此外,律师担任了自贸区30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香港律师参与调解让纠纷多元化解

“我是来自香港的执业大律师张鹏,今天作为中立第三方的特邀调解员,请问双方是否愿意在我的主持下进行本次调解?”

近日,在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执业大律师、南沙自贸区法院首批聘任的特邀调解员张鹏在这里为一宗商事纠纷进行调解。

不久前,南沙自贸区法院收到了某化工公司的一纸诉状,起诉要求某电路板公司支付18.31万元货款及利息。

法官拿到起诉材料后发现,双方签署的《寄售协议》中约定“本协议受香港特区法例规管并按其诠释,而不论与其法例及条文抵触与否。”原来,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适用香港法律。

法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确定适用香港法,这时候两个公司都犹豫了,因香港法律的查明和认证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见此情景,法官向双方介绍说:“南沙自贸区法院成立了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聘任了来自各行业的特邀调解员,其中不乏熟悉香港法律规则的香港律师。”

为快速、低成本解决纠纷,双方同意进行诉中调解。在选择特邀调解员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了香港执业大律师张鹏作为特邀调解员。记者了解到,受托的张鹏律师曾任香港律政司法庭检控主任、香港法院暂委裁判官,为英国CRDR认可调解员,擅长民商事诉讼案件及调解。

调解中,张鹏在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将确定的议题列在白板上,创造双方进行沟通的契机,通过“面对面”沟通和“背靠背”会议,一个小时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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