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各“中管高校”有关加强党的领导的整改内容最为丰富,体现出解决问题应从加强党的领导上破题等鲜明特点。如北京师范大学、重庆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推进落实校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明确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联络点,指导和督促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使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中国农业大学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各项任务分解为四大方面489项举措。
其次是在整风肃纪等方面。北京大学整顿“天价班”以及继续教育招生管理混乱问题,对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立项的、学员付费10万元以上的52个社会招生培训项目进行深入排查,责令其限期清理整顿;针对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免去8位校长助理和10位“三长”(教务长、总务长、秘书长)副职的相关职务;对2015年11月以来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因私出国(境)的1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6人作出检查。
清华大学制定针对教职工、学生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新形势下清华大学共产党员行为规范》,以此为标尺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5人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其中2人予以退党除名,2人限期整改,1人给予纪律处分;规范干部兼职行为,修订《清华大学中层干部兼职管理规定》,对27名干部可能存在未经审批兼职的情况进行函询、核实,并在此基础上清理规范,13人辞去兼职14个,15人的24个兼职补办审批手续。
同济大学新制定或修订相关制度40余项。处理各级干部19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其中2人分别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和记过的行政处分;给予免职处理3人、调整岗位2人、诫勉谈话8人;对3家基层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诫勉谈话,对5个二级党委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是针对校办企业、基建、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等领域廉洁风险较高,科研和专项经费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纷纷提出整改措施。天津大学认真梳理了上世纪50年代以来校办企业的发展历程,摸清55家天津大学投资企业的家底,制定了校办企业资产和经营状况清单,对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了详细梳理,形成了校办企业管理整改落实报告。
上海交通大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规范科研和专项经费管理,修订学校《关于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的管理办法》,校内经营场所已于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公务卡消费现场结算。加强基建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校内房产出租出借,严格报批报备程序。
东南大学成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小组,调整了东南大学基建工程领导小组,对基本建设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梳理。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通过开展企业档案梳理专项工作等,进一步摸清了校办企业底数。撤销了10家校企联合研发中心。
记者注意到,29所中管高校在巡视整改报告中纷纷表示,将继续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的、重大的政治任务,加强对高校重点领域的治理和监管力度,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徐伯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