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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公布“巡视清单” 29所中管高校自揭“家丑”

2017-09-05 08:20:4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就在褚健受审之前的2014年1月7日,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院长陈英旭涉嫌贪污受审。检察机关指控,陈英旭授意其多名博士生陆续以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套取1022万余元专项科研经费,涉嫌贪污罪。杭州市中级法院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2012年2月,“中管高校”武汉大学分管后勤和基建的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00余万元,分别获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年。

无独有偶,“中管高校”山东大学也查出骗取公款的腐败窝案串案。2015年9月7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官方微信公布: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主任兼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副主任刘兆平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山东大学新药评价中心行政管理部主管张春光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师尹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

济南中院经审理查明,刘兆平在担任山东大学药评中心副主任及科研项目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指使张春光、尹某采取虚开发票方式多次套取公款共计921万余元,用于支付刘兆平个人公司的设备款、工程款。按照山东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扣除40%的科研酬金,刘兆平实际骗取公款341.8万元。

记者观察统计,十八大以来,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包括“中管高校”在内,中纪委网站“纪律审查”栏目中共通报101名被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2016年,该栏目总计通报27名高校领导干部,其中,执纪审查15人次、党纪处分17人次;但在2017年前8个月,已通报23名被查处的高校领导干部,其中,执纪审查13人次,8人被“双开”,2人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接近去年27名的总人数,表明对高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在加大。

今年1月4日,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发布《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6》。报告认为,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重点领域权力寻租问题突出”“集体腐败,窝案串案多发”等。教育部原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曾表示,高校绝非一片净土,违规违纪问题仍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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