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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高校党委集中换届圆满完成

2017-09-07 08:31:45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李抑嫱)记者从省委组织部了解到,我省从2016年4月开始,分4个批次组织开展省属高校党委换届,截至2017年8月10日,全省31所省属高校圆满完成换届任务。通过换届,推动了高校党建工作不断夯实、各项事业不断进步,实现了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格局性、整体性跃升,真正换出了新面貌、新活力、新气象。

强化党的领导,确保换届健康有序推进。省委把换届作为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夯实高校党建工作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针对省属高校党委长期不换届、基层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缺少工作经验等问题,确立了“思想引领、政策先行、梯次推进、规范操作”的工作思路,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党委主导代表人选产生、主导换届人选推荐考察、主导大会选举。按照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和召开的时间顺序,把换届组织与选举工作划分为4个阶段、13个环节,并对具体内容和步骤进行了明确和规范。通过加强换届组织的全过程管理,既确保了组织意图的实现,又实现了导向鲜明、人心思进的目标,使换届成为进一步推动高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坚持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过程,成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推动高校各项事业创新发展的过程。

严把人选关口,突出精准科学选用干部。把落实好干部标准放在首位,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旗帜鲜明地选拔政治鉴别力强、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工作实绩突出、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干部。为做到精准识人,提出“一改进、一防止”要求。“一改进”,就是改进推荐考察,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广泛听取意见,注重差额比选。根据高校特点实行双重公示制度,对换届拟新提名人选考察对象在校内进行公示,对新提拔的省管干部再次在省级媒体公示。突出党政正职选配,换届后高校党委书记由校长转任的占29%,有相关教育背景的占87%,平均从事党务工作年限16.6年;高校校长全部具有与所在学校相关的专业背景,平均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年限14.68年。“一防止”,就是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换届期间,有6人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廉洁自律等问题换届时不再继续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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