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剑萍也表示,《管理办法》将更好地发挥汽车消费的顶梁柱作用。通过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流通效率和质量将明显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将进一步优化。也有助于汽车流通网络向二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下沉,能够更好地满足城镇化发展需求,有效地释放这些地区的消费潜力。同时,《管理办法》重点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将得到更大程度地保护,消费更加透明、便捷、实惠,消费体验会得到充分提升,对于促进汽车消费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介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商务部2017年第1号令的形式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以替代2005年开始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在胡剑萍看来,《品牌办法》确立的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影响了汽车市场活力和潜力的释放,已不能适应汽车市场发展的内在需求,其垄断性经营问题日益凸显,市场竞争不充分、流通效率不高、零供关系失衡、汽车及零部件价格虚高、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这是改弦易辙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