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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试点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 拓展职级晋升通道(2)

2016-12-26 02:25:52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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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审议

网店和实体店应一视同仁

京华时报讯(记者 沙雪良)昨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该草案是首次提请审议。

电商应该进行工商登记

徐显明委员认为,电子商务法不应制造不公。电子商务可以从厂家直接进入到消费者手中,减少了流通、存储等环节,相对传统行业有竞争优势,立法上如果再给予工商登记优惠甚至不登记、税收优惠甚至免税,监管优惠甚至无监管部门,这在制度设计上就不公平,违背市场经济规律。

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组长吕祖善委员说,工商登记的问题是本法的争论焦点,经与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协调,自然人的网店在平台进行真实的身份登记,具备条件的可以进行工商商事登记。

电商活动该归哪个部门管

对于草案第74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陈昌智副委员长也建议把“有关部门”点出来,明确为“国务院工商、商务等部门”。

郑功成委员说,监管不在乎多少个部门,而在乎责任分清楚,由过去监管组织或机构转向监管行为,这个职能转化了,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建评级机构提升电商诚信

傅莹委员说,电子商务领域现在最头疼的问题是不诚信,假、不诚信会毁了一切,这部法律要把核心问题抓住,推动行业往诚信方向走。

对此,杨震委员说,草案总则第5条提出,国家鼓励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记录等。谁来建?怎么建?没有说,应该明确。他建议在第5条中增加“各级地方政府应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提供信用评价服务,鼓励各级政府建立电子警察”。

信息泄露维权机制应明确

吴晓灵委员建议,删除草案第10条中“鼓励电子商务数据交换共享”这一句,因现在市场上的数据拥有者,特别是电商和第三方平台有极大的利益冲动,想跟别人去交换数据,然后对客户的数据进行分析,精准销售,用于营销。

莫文秀委员建议,草案对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违反规定侵害数据信息相关权益、但没有造成损失的情形的救济,欠缺可操作性的规定,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电子商务用户的数据信息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救济渠道,以及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

计划

民法总则草案提请明年人代会审议

国家监察法正在起草土地管理法修改已形成初稿

京华时报讯(记者 沙雪良)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相关报告显示,国家监察法正在抓紧起草中,国土部门已经形成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初稿。会议还决定将已经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提请2017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国家监察法正抓紧起草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报告介绍,有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反腐败法,明确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实体规则、程序运行以及各类反腐败机构的职能定位、范围和衔接机制等;建议制定贿赂犯罪法,并整合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惩处贿赂犯罪的规定。

属于反腐败国家立法中的修改行政监察法和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

而《关于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也在昨日闭幕的本次会议常委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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