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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析中医药法亮点:民间中医有望获证(1)

2016-12-26 00:55:50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民间中医有望获证 中药材质量全程监管--权威专家解析中医药法四大亮点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题:民间中医有望获证 中药材质量全程监管——权威专家解析中医药法四大亮点

新华社记者 吕诺、王宾

“有技无照”有望合法行医,药材质量将被全程监管,“片仔癀”等处方工艺将受“特殊保护”,“张悟本们”不得“忽悠”……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25日审议通过的中医药法备受各界关注。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文化资源和重要生态资源。”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指出,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内容全面丰富,在具体制度设计中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体现了中医药自身特点,符合行业和民众期盼。围绕这部法律,新华社记者采访权威专家独家梳理出四大亮点。

“有技无照”的民间中医有望获得医师资格

中医药法提出:“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民间中医从业人员绝大多数具备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现有医师资格考试难以评价其真实水平。王国强说,中医药法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这对进一步促进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方便人民群众就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医药法,今后成为中医医师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医药院校培养的学生,二是规范师带徒的人员和确有医术专长的人员。”北京望京医院院长、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陈珞珈说,中医药法根据历史和现实实际,从法律层面肯定中医师带徒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其合法性,为保存民族医药国粹、解决我国卫生资源不足和基层中医缺乏的开辟可行途径。

  中药材质量将被全程监管

为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对违规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中医药法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东直门中医院院长王耀献说,当前,中药材管理领域标准化种植养殖落实不到位,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造成有害物质残留;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设备简陋,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现象时有发生;中药材专业市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违法经营中药饮片和其他药品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严重危害公众健康,阻碍中药材产业和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中医药法对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将促进中药产业“种好药、产好药、造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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