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惠民项目成提款机 冷门领域难脱魔手
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基于保障、改善民生的考虑,推出很多惠民政策,有的辅以几级财政支持。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基层采访发现,一些惠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却被当成敛财取款机。从腐败官员到不法商人,不断上演着各种潜规则和骗术,大肆套取侵吞惠民资金,严重影响惠民政策落实。与此同时,涉民生政策性腐败还开始向一些“冷门”领域渗透,危害性同样不可低估。
惠农政策领域腐败案件频发
在辽宁省辽阳监狱,有一批人正在服刑改造,其中包括几位私营业主和官员。他们身陷囹圄有一个共同原因,即把四级财政支持的惠农项目当成了敛财提款机。
《经济参考报》记者追踪辽阳这起惠农环境示范工程发现,官员借机敛财,商人套取财政资金,造成专项资金流失,惠农示范工程竟变异成腐败样板工程。以辽阳县财政局原副局长郝景新为首的6名涉案人员中,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重刑,留下深刻教训。
辽阳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是2010年、2011年由中央财政、辽宁省财政、辽阳市财政、辽阳县财政四级财政共同出资的惠农工程,由辽阳县财政局具体负责,郝景新主抓。2011年,辽阳县政府为解决柳壕镇、隆昌镇养鸡专业户鸡粪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决定建立两个禽畜粪便处理站,用专项资金购买两套把鸡粪加工成有机肥的生产设备。
隆昌镇的项目在郝景新关照下,由私营业主刘雪艳获得承建资格,刘雪艳与男友马连发利用协助政府采购设备的机会,与该设备的山东供应商“里应外合”,先后套取财政资金268万元和239万元。2012年初,刘雪艳先后11次送给郝景新53万元。此间,获得柳壕镇项目承建资格的另一私营业主孙德兴向郝景新行贿10万元。
郝景新受贿共计117万元,还滥用职权,造成县财政局多付巨额工程款。去年5月,辽阳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8个月。郝景新忏悔说:“惠民资金使用方式有问题,监管也不到位。”期间,孙德兴、刘雪艳、马连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重刑。时任隆昌镇的党委书记、镇长各收了孙德兴贿赂,也被定罪。
拉拢腐蚀“一把手”、营造回扣潜规则、钻政策空子冒领侵吞……惠农政策领域腐败案件频发。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惠农政策,每年都要投入大量支农资金,面对越来越多的支农、惠农政策,包括个别领导干部在内的相关人员打起支农惠农专项资金主意,争吃这块“唐僧肉”,其中暴露出的犯罪手法更是五花八门。
2016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关情况,并通报辽宁等地13起典型案例;同年6月29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介绍扶贫资金审计情况时指出,从审计来看,有1.51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违规使用。
长期关注、研究腐败问题的辽宁社科院研究员侯小丰认为,从典型个案及全局情况看,目前涉农政策领域已成腐败重灾区,把惠农项目当成敛财提款机的情况比较突出,负面影响较大。
敛财利益链具有较强隐蔽性
利用关系找人,揽下有重大“钱景”的惠民项目,再利用设备采购机会弄虚作假、与设备生产商“做扣”,白捞巨额财政资金。最后,用空手套白狼的钱再大肆行贿……当这一幅利用惠民项目套取专项资金的贪腐图呈现出来的时候,着实令人震惊。这样的敛财链条,牵扯较多方面,具有较强的隐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