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要把好前期立项关,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他说,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要求大力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包括探索采用技术手段加强对保护工程实施的实时跟踪监管,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管力度。
宋新潮表示,国家文物局还会加强施工、监理队伍资质管理和检查监管,通过培训不断提高相关资质单位人员素质,使得参与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的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遵守文物保护的纪律法规,熟知国际、国内文物保护准则和理念,不断探索符合中国或我们不同地区实际情况的保护措施,提高文物保护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此外,还会加快完善文物保护工程标准规范编制,通过分析文物保护工程实际需求,尽快组织研究、制定和修订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结合文物保护优秀工程案例推荐,抓好示范工程案例,引导和指导基层文物保护机构做好文物保护工程。
▲修缮后的小河口长城,被指“面目全非”。网友供图
探员追访
野长城是这样被“抹平”的
据国家文物局调查组介绍,2012年2月15日,国家文物局收到辽宁省文物局报送的工程设计方案后,请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认为所报方案基本可行,但也指出,不必对风化不足3cm的砖“用青砖片或青灰膏补贴”。
国家文物局于同年4月27日批复同意该方案,但明确要求工程应以抢险加固为主,按照最小干预原则,尽可能控制工程实施范围和干预程度,细化各类保护措施具体技术指标及工艺要求。特别是针对设计方案在墙体顶面处理措施上存在的文字与图纸不对应问题,国家文物局批复意见明确要求“补充完善长城墙体顶部、相关台体顶部或内部地面防渗、排水专项设计”。
2012年5月17日,辽宁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批复文件,要求绥中县文物局组织设计单位辽宁省文物保护中心按照批复意见修改、完善工程设计方案。后辽宁省文物局于5月14日核准该方案。
“调查组对比核对两份补充设计方案发现,设计单位虽然按补充了防渗、排水技术设计,但没有根据各段长城墙体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细化工程做法,也未提供相应的图纸”,陆琼说,针对此问题,辽宁省文物局在核准文件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方案并“对维修加固后的墙体要做好防水处理”。
2013年7月初,工程施工招投标完成,在缺少防渗、排水深化设计图纸的情况下,该工程于2013年7月18日开工,2014年8月25日完工。其中,根据调查组掌握的情况,2014年4月中旬前后,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曾就墙体顶面处理等工程具体实施问题进行过洽商,其中仅看到B标段施工单位的四方洽商记录,但记录内容存在表述不明晰、不准确问题,未查到其他施工单位洽商记录。
在此次洽商之后,“抹平”措施成为长城墙体顶面处理的主要手段之一,涉及墙体“抹平”有3个标段,其中A标段总长530米中的大部分,B标段总长385米中约200米,C标段总长280米中50米,总长度约78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