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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通报巡视整改:纠正照顾性提拔做法(5)

2016-08-27 14:40:11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四)从严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定。认认真真“回头看”,总结梳理了总局三年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针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修订了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对会议管理、公务接待管理、课题研究管理、经费支出管理、资产配置管理、领导联系基层、培训计划管理、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管理等8项制度进行了修订。狠抓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求各司局和直属单位按季度定期报送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年底前组织对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并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报送专题报告。

2.严肃处理违规问题。2015年初,总局一直属单位已对2013年下半年自筹发票报销年休假补助问题进行了整改,全部退回年休假补助,并从2014年起停止发放年休假补助。总局一直属单位已于2015年6月底前,由领取人员如数退还了领取的劳务费,审计署2015年向全国人大报告的第33号公告中明确列示已经整改。相关单位修改了津贴补贴、岗位绩效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管理经费支出。对总局一直属单位领导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宴请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所在单位和其本人向总局党组作了深刻书面检查。对一直属单位原主要领导等3人收受协作单位过节礼品问题进行调查,给予3人党内警告处分。关于巡视反馈个别直属单位到风景名胜区培训记者问题,该单位已于2015年停止了上述活动,并再次梳理了举办培训班的有关情况,明确以后不再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并向总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

(五)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针对巡视反馈的“等额点名推荐”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修订了总局《司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总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一是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增加“确定考察对象……要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应为德才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测试测评结果较好、人岗相适程度较高的人选”“不搞照顾性提拔”等内容,切实纠正“照顾性提拔干部”“先免后退”等做法。二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总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根据职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随缺随补的原则,由空缺职位所在司局领导班子提出启动处级干部配备的建议,主要采取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选拔的方式补充配备;同时,还细化了处级领导干部选拔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确定拟任人选、公示任职等程序;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选拔任用参照此程序进行,可进行等额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2.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程序。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步骤,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总局涉及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任免、调动等事项,都经过集体开会研究决定,做到规定程序一步不缺,关键环节一步不少。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表现,将民主推荐与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和拟任人选。完善日常了解干部和考核考察评价机制,结合年度考核、巡视、审计、民主生活会、党建述职等工作,多渠道、多侧面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对干部综合素质的深入考核考察,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使用起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研究制定总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奋发有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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