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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通报巡视整改:纠正照顾性提拔做法(4)

2016-08-27 14:40:11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2.深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完成了《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初稿)》,拟于年底前出台。开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问题课题研究,形成了初步成果。适时推动出台“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相关文件,建立统一的“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规范。研究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部门检查行为的具体配套办法。9月完成年报数据分析工作。完成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做好全国统一年报抽查的实施工作。10月组织开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检查。探索通过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数据比对方式,督促企业公开即时信息。年底开展社会共治试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的数据交换和惩戒措施。

3.加快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近期,总局上报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分别完成了公示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节能报告书的编制和评估工作,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工程预拨经费申请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制定下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验收标准并对8个先行建设单位开展验收工作。尽快完成政府部门涉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目录,以配套文件形式下发。督促指导各省(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制定数据质量校核规则,完成与总局数据中心交换功能的调试。指导各地叠加推进公示系统建设。适时对各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各地信息归集、系统建设、数据汇总等建设情况。再确定11家先行建设单位并于10月底前后完成验收工作。

4.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6月中旬,召开15个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座谈会,交流了各地体制调整、综合执法改革情况。6月底与食药总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黑龙江省开展市场监管体制专题调研,形成综合执法改革情况报告。派出调研组先后赴山东、青海和深圳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地方监管体制及综合执法改革情况,广泛听取地方党政领导、机构编制、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意见建议。采取问卷调查和电话了解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体制调整和综合执法改革动态情况,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突出重点,对各地综合执法过程中编制核减、力量薄弱、权责不清以及部分地方机构整合频繁调整“翻烧饼”现象予以关注,及时向中央编办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配合中央编办做好综合执法改革的顶层设计。总结推广天津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做法,向国务院领导专题汇报了天津市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经验。修订了《国家工商总局领导联系基层意见》,选定23个区县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作为基层联系点。适时召开基层联系点座谈会,推动基层建设健康发展。

5.切实增强围绕中央政策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开展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职尽责时,主动把总局中心工作放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中去思考定位,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自觉把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思考、研究、谋划。加强党员干部对简政放权职能转变的正确引导和纪律教育,强化干部在改革中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年底前,会同发改委、质检总局、食药总局等7个部门牵头编制好《“十三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完成国务院明确的这一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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