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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亿元司长”违纪线索曾被“暂存”(11)

2016-08-26 05:37:43  中纪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二)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将带头坚持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把握问题,始终把能源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中去思考、去定位,着力服务中心和大局,积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完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思想的重点任务,努力搞好能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省级规划的衔接平衡,积极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新机制,着力提高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含金量,真正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能源系统改革发展的具体举措、制度机制和配套措施。大力弘扬“石油精神”和“三老四严”优良作风,推动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主动敢担当,从能源发展规划和各个专项规划做起,从能源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抓起,从能源惠及民生实事干起,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确保能源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从严治党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障,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局党组将充分发挥在能源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在部署工作和推进改革中的决策、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真正做到党建工作有人想、有人抓、有人管。统筹机关和基层党建,落实直属机关党委、直属党委和党支部3个党建工作职责清单,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齐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推进党务、业务融合发展,做到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围绕如何更加严格监督党员、如何更加规范管理党员、如何更加有效教育党员等问题深入探究,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制度、机制、载体和方法。加强各级党组织党建资源和力量的整合,密切与上级、外单位党组织的交流联动,真正做到同时、同向发力。

(四)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局党组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范纪律审查程序和标准,对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及时约谈,对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杜绝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情况发生。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信访举报的分类管理,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诫勉提醒、批评教育、函询常态化,避免小错酿成大问题。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到清单明责、常态履责、倒逼追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开展丰富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局系列腐败案件,注重实效,使党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五)强化选人用人工作,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局党组将突出严把关、正风气,从严选好管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和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干部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能源管理干部队伍。强化选人用人全过程监督,切实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函询和诫勉、提醒谈话制度,从严把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或企业兼职,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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