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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游戏平台负责人被控开设赌场 涉案3.41亿(2)

2016-05-16 09:05:00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广东一家棋牌游戏公司的产品经理曾是该网站玩家,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如果进入该网站欢乐豆专区,玩家入座棋牌桌后要设置一定金额欢乐豆作为底分,获胜者可拿走对方的欢乐豆。一些棋牌桌的“底分”达数万欢乐豆,每一两万欢乐豆是由1元人民币兑换而成。

这名玩家表示,玩家获胜或充值得到更多欢乐豆之后,往往会选择到更高级别的频道,因为频道级别越高,每场游戏底分也越大,一旦获胜,欢乐豆也赚得更多。

不少知名游戏平台也是类似。记者发现,在某老牌游戏平台,有的游戏专区单局可能输掉价值人民币70元的“豆子”。事实上,这并不算多,2011年,央视曾报道称知名游戏平台边锋的棋牌业务涉嫌赌博,“7次牌局内输掉了80万元”,腾讯、联众平台此前也曾卷入涉赌漩涡。

漩涡波及飞五游戏网,2012年4月,浙江一家电视台到该公司采访,称有玩家在游戏中输了200万元。不过,在江苏东台检方2014年的指控中,并无玩家出具证言称为了玩游戏而耗费巨额金钱。

一审判决认定,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飞五游戏网站共接受玩家充值合计人民币3.43亿。“作为股东,我获利大约2000万元。”谷加力说,但与一些大的游戏平台相比,“我们的收益算不了什么”。

负责人称未与“银商”合作变现欢乐豆

盈利模式成功的背后,刑事风险涌动着。2013年6月,谷加力、沈俊先后被江苏东台警方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均是开设赌场罪。

江苏媒体彼时披露,当年2月以来,东台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东台市境内登录飞五游戏网站玩游戏,并以欢乐豆进行交易变现,“经过初查后发现此行为涉嫌网络赌博”。此后,该局成立了有50余名民警参加的专案组。

“游戏网站和赌博网站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其目的不同。”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如果网站纯粹为娱乐设计,不让玩家有获利的机会,就不属于赌博网站;如果允许玩家以游戏的名义获利,或像赌博那样有机会获利,就属于赌博网站。

受访互联网棋牌游戏行业人士也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两类网站的界线是虚拟货币能否变现:有的赌博网站直接开通把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的渠道,有的则与“银商”(指通过买卖虚拟货币赚取差价的中介用户——记者注)往来,间接让虚拟货币变现。

“银商”曾险些毁灭谷加力的生意。2011年12月,谷加力被江西警方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刑拘,那时,他经营的网站“三五游戏网”的后台就是将游戏币批发给了“银商”。

江西检方最终认为谷加力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此后,谷加力关停旧网站,宣布不再与“银商”往来,飞五游戏网上线。

与不少平台一样,即使运营者拒绝接触“银商”,“银商”也难以彻底消失。一审认定显示,飞五游戏网注册用户的签名中含有买卖欢乐豆、联系电话等字眼的用户共2976个,占131万总用户的0.02%。辩护律师认为,这个比例极小。

在一审判决书里,“银商”是这样将欢乐豆变现的——网站在游戏“欢乐五张”自由对战房间配置了锁桌功能,供买卖欢乐豆的银商在房间内锁桌打广告,便于玩家随时找到银商;网站还将自由对战设为一对一模式,便于“银商”通过故意逃跑的方式,将欢乐豆“输”给玩家。

判决称,之后,玩家与银商私下以人民币结算交易的欢乐豆数额,实现欢乐豆与法定货币的转换,完成赌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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