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在诉状中提到:
美国国防部提出的理由仅包括两点,小米CEO曾被相关部门授予“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小米投资5G技术和AI技术,这些技术被认为对现代军事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中微电子在诉状中提到:
美国国防部将中微电子列入清单的理由仅仅是,中微曾在2019年获得了相关部门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奖项。
仅仅是因为这些企业接受过中国官方的表扬,就认定这些表扬存在某种涉军的关联,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这也是美国法院的判断。
美国法院的判决中提到,美国国防部对中国企业是“军事企业”的指控没有实质证据,这些指控也超出了美国法律授予美国国防部的权力。
只要抓住了美国国防部列单的核心问题,便有很大的可能性通过法律途径来给美国国防部“纠错”。
美国国防部出现随意列单的情况,有它的深层次原因——美国针对“军事企业”的相关清单本身出了问题。
谭主梳理了美国法律针对“军事企业”的相关清单后发现,清单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并且扩大得并不合理。
最初,美国制裁小米等企业,是根据上一任美国政府设立的“中共军事企业清单”。现任政府接手后,象征性地给这个清单改了个名字——“非特别指定(非SDN)中国军事综合体公司清单”,随后就再也没有更新过。
取而代之的,是现在的“中国军事企业清单”。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史晓丽:从实际作用上来讲,这两个清单就是不同的美国政府改了个名字,存在一致性和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