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中央单位内部巡视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深入推进对村巡察工作。
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督促机制,增强整改针对性、实效性。
第六,深化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着力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深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有关派驻机构向驻在单位的下一级单位、部属高校和国务院国资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中央企业“再派出”。
协助党中央制定党委(党组)对下级“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起草反跨境腐败法。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专责监督为主干、基层监督为支撑、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保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第七,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推动严的基调一贯到底。
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督促各级党组织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推进管党治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第八,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着力推动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
加强政治建设,敬畏信仰、敬畏组织,始终不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不渝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不渝心怀“国之大者”,自觉把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