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
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严到底纠治“四风”,聚焦顶风违纪、隐形变异、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强化监督、深化治理;
一刻不停惩治腐败,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重抓好金融、国企、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整治。
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
第四,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聚焦县以下这一关键环节、薄弱环节持续抓下去。
深化“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
指导各地选择民生痛点难点因地制宜开展整治,让群众可感可及。
第五,坚守政治巡视定位,着力推动巡视更加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做实政治巡视,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落实改革部署中的重大偏差。
科学统筹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和巡视“回头看”,灵活开展提级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