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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互联网平台从业者收入信息 征求意见稿最新解读(2)

涉互联网平台从业者收入信息 征求意见稿最新解读

据了解,按照《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履行报送涉税信息的程序性义务,其自身经营情况和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平台内合规经营的广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需操作,且税收负担不会发生变化;受益于现行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平台上绝大部分小微企业和商户的税负不会发生变化,因为商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享受各项扣除后,也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仅需缴纳少量税款。同时根据《规定》有关要求,外卖员、快递员、家政员、网约车司机、网络货运司机等人员,可不报送其收入信息。

涉互联网平台从业者收入信息 征求意见稿最新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于少数大主播、一些大商家,他们存在虚假申报,他有高的利润和收入没有申报,属于偷税行为,这一直是我们税收执法打击的重点。通过建立报送制度,应当会有效遏制一些高收入者的逃税行为,这是少数对象,这也是规范收入秩序,加大对高收入人员调节的需要。

规范秩序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专家认为,此次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将促进对平台内不当经营行为的及时有效监管,规范平台经济税收秩序,推动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壮大,在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一些平台存在恶性竞争、虚假申报等行为,损害平台内合规经营者利益,干扰价格机制的合理运行。

涉互联网平台从业者收入信息 征求意见稿最新解读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在平台上很多经营商或者从业人员都是依法纳税的,如果有一部分人没有依法纳税,就存在一个不公平竞争,这些没有依法纳税的人他的成本就相对更低。如果通过低成本的方式出现恶性竞争,对税收秩序乃至整个互联网的经营秩序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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