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侦查发现,并及时制止了宋某主动投靠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行为。宋某准备的资料虽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其主动投靠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宋某进行行政处罚。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属于间谍行为。
个人实施间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单处或者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任何公民和组织切勿以身试法,应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共同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可疑线索,可通过以下受理渠道举报:
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
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
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