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惠新课题
从扩大税基覆盖面、优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制度,到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相应降低消费的税负,税制结构的优化始终在效率与公平中权衡。走到新个税法实施的第6年,历经七轮改革的个人所得税又面对新的时代课题:如何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如何鼓励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税制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落实金融体制改革部署,加大对高质量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写道,作为财政工具之一,税收制度既可以扩大总需求、稳定经济增长,又可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对于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税收政策作为一种生产关系,能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塑造新的动能。
蔡昌特别提到面对新型劳动者,要持续落实和完善现行的各项高科技人才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完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培养人才,增强企业的人才吸引力。同时对科技创新人员给予力度更大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强国内税制对全球科技人力资本的吸引力,加强国家间技术互补与人才的国内外双循环,以新质生产力发展统一大市场。
海南一家炼化企业的体验是,在2020年被评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后,该企业所得税率由25%降至15%;公司内部符合海南省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所得税率按照最高15%缴纳;公司进口的设备、“三剂”(化工原料)符合正面清单要求,也可以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三项政策将“人流”“物流”“资金流”汇聚,2021年,该企业的原油加工量和利润总额达到公司历史最高水平,仅所得税这一项费用就节约4.7亿元人民币。
2020年6月以来,我国多地推行“双15%”税惠政策,被纳入当地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人才和高收入群体的流动性较强。”孙鲲鹏认为,类似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关键行业人才的个人所得税负,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但同时也要注重权衡效率与公平,“在实行的过程中要强调精准性,低税率要针对真正的创新人才,而不是被用作一般性的避税手段。”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朱彩云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