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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流量密码” 博主靠“辱骂”引流被判刑(4)

当地检察机关了解到案件相关情况后,分析认为:季某的行为不仅公然损害了7名被害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而且这些辱骂视频在网络上得以传播,影响恶劣,应当按侮辱罪予以追诉。

自以为“流量密码” 博主靠“辱骂”引流被判刑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张彬:根据刑法规定,侮辱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我们检察机关综合考量,考虑到本案涉及多名被害人,由检察机关来提起公诉,更能确保维护被害人的权益。

2024年3月22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

自以为“流量密码” 博主靠“辱骂”引流被判刑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德峰:本案中被告人季某为了赚取流量,用本地的方言在互联网平台侮辱他人,不仅严重扰乱了网络秩序,破坏了网络生态,助长了网络戾气,也严重侵害当事人人格尊严,贬损他人名誉。被告人想通过辱骂他人等网络暴力手段,达到粉丝流量变现的目的,结果只能是既伤人又伤己,最终网络暴力施暴者既无法获取经济利益,还可能陷入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多重风险,是典型的双输多输的局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为了提升网络流量及关注度,在网络上四处挑衅,对多人进行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情节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构成侮辱罪。考虑到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当庭宣判。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院长杜开林:被告人季某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禁止被告人季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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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底线博来的流量看似是获利的捷径,实则是布满陷阱的深渊。庭审结束后,办案机关联合当地网信办等部门,专门组织了一次交流会,以案释法,对本地部分自媒体从业人员代表进行网络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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