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宣传工作,可以通过转发、点赞、分享等方式,或通过参与留言、提问、投票等形式进行互动。在参与国家安全宣传过程中,自称国安内部人员、仿冒国安官方账号,可能会混淆公众的信息认知和行为选择。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安全机关形象和公信力,还可能侵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对舆论环境和社会秩序造成不利影响。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时不得假冒、仿冒、捏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名称、标识等。”
作为互联网的使用者,每位网民也要擦亮“火眼金睛”,提高防范意识,通过以下方式有效甄别仿冒账号:
——关注账号的认证信息。政府官方账号会有清晰的认证标识,例如“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的认证类型为政府,认证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注意账号的发布内容。官方账号发布内容通常较为严谨规范,而仿冒账号往往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包含大量低级错误。
——举报核实可疑账号信息。遇到可疑内容和疑似仿冒账号时,可以通过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并积极向相关网络平台和政府部门举报反映。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国家安全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不轻信未经证实的信息,不泄露个人敏感信息,谨防虚假信息,保护合法权益,共同营造真实、清朗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