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芙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人)
1.张亚,长沙市芙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予以通报。
2.陈佳豪,长沙市芙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协调科科长予以诫勉。
十一、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2人)
1.周振华,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副书记、大队长,予以通报。
2.耿雷,芙蓉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予以诫勉。
十二、芙蓉区荷花园街道(1人)
1.刘曙,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予以通报。
十三、中山市盛兴幕墙有限公司(1人)
1.王曾信,原中山市盛兴幕墙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给予行政处罚。
十四、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2人)
1.许沁然,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项目监理负责人,给予行政处罚。
2.杨军,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监理和幕墙验收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总台记者傅蕾 周恬早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