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直接原因
(一)火灾发生原因
经调查,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未熄灭的烟头引燃电信枢纽楼北侧第7层室外平台的瓦楞纸、朽木、碎木、竹夹板等可燃物,进而引燃建筑外墙装饰铝塑板造成火灾。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
1.外墙施工辅料易燃可燃。电信枢纽楼第7层至39层外墙装饰材料为铝塑板,其属于难燃材料,黑色夹心属于易燃材料,此外还使用了黑色胶条、白色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辅助施工。
2.外墙铝塑复合板幕墙竖向未进行防火隔断。外墙施工时竖向未做防火隔断,外墙空腔结构上下贯通形成烟囱效应使得火焰蔓延迅速。
3.受建筑结构及当天风向影响。起火初期火焰垂直向上蔓延到达起火点上方第11层避难层高度后,随风向转变,逐渐蔓延至主楼西侧外墙,并顺势向上蔓延,经过敞开式阳台门窗火势蔓延进入办公房间。
事故追责问责人员情况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委办批复,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25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对事故中6名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2人)
1.周小玩,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长沙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予以诫勉,并给予行政处罚。
2.马卫中,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部主任,予以诫勉。
二、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9人)
1.王金华,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行政处罚。
2.刘红海,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安保后勤部主任,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岗位。
3.谭沙,中国电信长沙分公司安保后勤部副主任、荷花园安保中心负责人,安保后勤部总支部第二支部书记,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并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