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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五批涉疫医药用品违法典型案例(3)

六、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2022年12月20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对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在两家网络平台销售药品,以销售的布洛芬片为例,进货价格2.48元/瓶,12月7日前销售价格为3.67~4.87元/瓶,12月8日起销售价格上涨到11~60元/瓶。该公司在药品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销售价格,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2023年1月16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

七、四川省成都潞川康健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未依法注册的抗原检测试剂案

2022年12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成都潞川康健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未依法注册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违法所得600元。该公司经营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2023年1月12日,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贵州省铜仁市王某学未经许可从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案

2022年12月20日,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王某学在自营店面和朋友圈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相关情况开展调查。经查,王某学未经许可从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活动,涉案货值金额13779.2元,违法所得2273.6元。王某学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2023年1月13日,碧江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王某学处以没收涉案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2273.6元、罚款13779.2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力维护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购药用药合法权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紧盯违法违规行为不放松,从快立案、从严处理,查处一批哄抬价格、违规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案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总台央视记者 王婧)

(责任编辑:王毅 CN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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