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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扫黑除恶宣传册收录“未判先宣”案引争议(3)

7月23日的庭审现场

此次重审期间,管某松等人的辩护人提交了新的关键证据,即和顺公司与各个“被害人”签订的几十份各种协议,还有和顺公司替“被害人”还款的银行明细,证明双方的交易均系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而且根据协议约定,乙方还不上贷款,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不存在“强取”“盗取”被害人车辆行为。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也未发生一起暴力或伤害事件。双方发生纠纷报警时,警方在查看涉案材料后,告知双方为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尚法新闻了解到,梁山拥有全国最大的二手货车交易市场,有1000多家提供贷款、挂靠等业务的服务企业,竞争非常充分,而在此前类似的判例中,往往是购车人因拖欠或骗取贷款被判败诉或获刑,而将和顺公司指控为犯罪集团,在梁山是第一次。北京张新年律师表示,这种情况明显不合常理,符合选择性执法特征,公安机关涉嫌干预经济纠纷,以刑事手段解决民事争议。

“这是一起典型的把民事纠纷当成刑事案件去处理的冤假错案,被公诉的被告人恰恰是真正的受害者。这30多名被告人涉及30多个家庭,希望梁山县法院顶住压力,秉承公正和良心,作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考验的判决,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管某松的辩护人在法庭上表示。

法院能否顶住压力进行公正判决?判决结果是由法院合议庭决定,还是由上级领导来定?7月27日上午,尚法新闻联系上了该案审判长、梁山县法院院长李士强,他表示,将按规定的程序走。

针对此案的最新进展,尚法新闻也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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