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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再提农村妇女人身权利,有何深意?(3)

▲部分涉拐案被告人同时触犯其他罪名。图/新京报制图

▲部分涉拐案被告人同时触犯其他罪名。图/新京报制图

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需要防治结合

除了加大力度对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外,对于历史遗留的侵犯妇女人身权利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保障农村妇女的人身权利,更要防治结合,不断加强舆论建设和政策支持。

可以看到,当前拐卖妇女、侵犯妇女权利的案件许多是历史遗留问题。但无论何种原因,都必须对买卖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妥善处理好已然发生的事件。

与此同时,要不断完善对被拐妇女的救助安置机制,保护好她们和其子女的各项基本权利,避免二次伤害。

此外,过去重男轻女的思想,导致我国男性长期多于女性。2020年,我国男性比女性多出3490万人。考虑到女性寿命普遍超过男性的事实,中青年阶段男性的比例会更高。这意味着,部分处于婚龄期的男性难以婚配,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该忽视也不能忽视。

这也是过去40年,我国出生性别比(即100个女婴对应的男婴数量。正常范围是100:102-107)长期偏高累积的结果,最高年份出生男婴比女婴多出20%以上,迄今依旧偏高。

加之当前“女向上、男向下”的婚配模式,婚姻市场男性“过剩”、女性“赤字”,使得经济社会地位较低男性的婚姻挤压问题会更严重,而这无疑暗藏拐卖妇女的严重隐患。

对此,必须提前做好预案,防患于未然,以防个体行为带来严重的社会辐射效应,造成重大社会问题与社会事件。

解决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社会保障问题

另外,有关部门仍要加大对打击拐卖妇女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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