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一周前的9月18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例,吴邦胜第一个被点名:
2019年10月,时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接受当事人请托,在勐腊县人民法院办理一偷越国(边)境案件中,向案件承办人说情、打招呼;
在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吴邦胜接受案件当事人亲友请托,在一起涉黑案件审判中,违背事实与法律,授意案件承办人不予认定一审法院认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并在审委会讨论时发表引导性意见,最终导致二审法院否定该案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使得涉案人员获得轻判。
据中政委披露,在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政法干警主动记录报告他人过问干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逢过问必记录”的自觉正在逐步形成,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支持严格公正执法司法的氛围越来越浓。
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中央政法委要求,各有关单位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深入开展教育发动,引导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讲清自身问题,对查实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严肃通报,形成强力震慑。
吴邦胜简历
吴邦胜,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重庆市人,大学文化,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2月至1999年2月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
1999年2月至2005年7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06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勐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
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云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