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经济林带来的土壤破坏,让临颍县皇帝庙乡一些村民同样感到了担忧。
一名从事移树临时工的村民告诉记者,每挖走一棵树就挖走一大坑土,土壤直径从30公分到一米。“都是好地,咋不心疼?同意租地,可没说把土挖走!都挖成了大窟窿,想种地也种不成了。”
在扶沟县小王庄,一名驻村干部提到,前几年市场经济较好的“种树热”已经过气了,随着市场需求的衰退,一些承包公司纷纷“跑路”,确实留下很多后续问题。
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认为:
土地流转乱象不但破坏耕地,毁坏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根基,影响粮食安全,还侵犯了农民的权益。
土地流转失控原因:“多为基层政绩和经济效益”
我国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亦有同样规定。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明确提出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
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还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其中明确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此外,“要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有关粮食工作的内容被多次提及。
然而,在河南一些基层乡镇,耕地乃至基本农田被无序流转后,大量“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却屡禁不止。
那么,这些基层乡镇为什么敢视法规于不顾而为所欲为呢?
在河南扶沟县韭园镇小王庄村,记者看到村委宣传栏中的信息:小王庄行政村总耕地面积1034亩,土地已流转1021亩,用途为外地人种植苗木。
另据“扶沟县韭园镇小王庄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牌显示,该村基本农田面积为86.29公顷。折合土地1294.35亩。
扶沟县小王庄村村委一宣传栏显示:小王庄行政村总耕地面积1034亩,土地已流转1021亩,用途为外地人种植苗木(央广网记者汪宁摄)
“扶沟县韭园镇小王庄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央广网记者汪宁摄)
该村一驻村干部承认,他们耕地大部分为基本农田,其中1000多亩种植经济林和草皮,目前剩余300亩左右,下一步规划继续流转种草。
基本农田能否种树种草、有无审批?其未回答,称“农民可腾出时间务工,还能拿地租提高收入。”
调查中记者发现,在近几年公开资料中,出现诸多关于土地流转带来经济效益的相关宣传。记者走访多地看到,在乡村道路上,车身显示有“基本农田巡查管护”字样的执法车辆来往穿梭,多处被占地块旁边,禁止耕地非农化的条幅和立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保护牌格外显眼。
土地承包户认为:
土地违规流转不在少数,之所以未被制止,是因为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当地经济效益,突出政绩,从而对违法现象管制不严。
泌阳县自然资源局多名工作人员称,耕地流转种树种草等类似现象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很常见,但不好监管。“已经种了,我们总不能去拔了吧。”一工作人员说。
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指出过,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中要把好关,不能让一些人以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实。并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土地。”
今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门增加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当前,不少省份已下达通知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清理,重点清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然而在河南省临颍县、泌阳县、扶沟县等一些地区,这种土地流转后失控的现象,依然随处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