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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现天量罚单!“电子眼”抓拍点有逐利执法之嫌(4)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收缴罚款的方式变了,但此前安装的大量“电子警察”仍然在运行,这也是依然还会出现“天量罚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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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设置使用标准

畅通执法监督渠道

公安部日前强调,要深化为民理念,坚持宽严相济,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要规范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主动征求社会意见,对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根据佛山交管部门通报,业主单位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在该处现有的实线右侧增划虚线,使右侧车辆可以变道往江门方向行驶;在该岔口远端处施划地面文字标识,在3公里处增设龙门架设置分道提示标志和地面文字标识;在临近岔口的2公里、1公里、500米处的地面增加施划文字标识以及分道提示标志,清晰指引车辆往相应方向行驶;在临近路口前1公里处解除货车靠右行驶管制措施,便于货车提前变道。

韩德云表示,在行政执法领域,目前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对于类似佛山这样的交通违章,绝大部分车主即使觉得标识设计不合理,也不会去投诉或者反映情况,只是交钱了事,从而大大压缩了司法干预的空间。佛山“天量罚单”被曝光后,相关部门对不合理标识进行了优化改进,恰恰说明了当前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存在问题,要进一步拓宽渠道,方便人民群众行使权利。

今年3月,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中发现,在收到交管部门开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罚单后,21名当事人反映这个路段因为长期在施工,导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模糊不清、指引缺乏。经过调查和审理,司法局工作人员发现涉案路段的确存在地面标线新旧叠加、车道指示标志缺位等情况,执法部门由此作出的行政处罚欠缺合理性,遂向普陀交警支队制发了行政复议建议书。收到复议建议书后,普陀交警支队主动联系申请人,说明情况之后撤销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韩德云建议,针对滥用“电子警察”问题,各地应以此为契机开展专项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违法异常突出的点位,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改善设计不合理、施划不清楚的交通标识,进一步规范各地设置和使用“电子警察”的标准,加强设置地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做好公开说明,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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