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聚焦稳外贸扩内需。
提高除"两高一资"外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促进稳定外贸;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促进汽车消费。
新增和修改多项优惠事项
《指引》新增“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电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优惠事项。
修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相关内容,将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新版《指引》目录
一、支持防护救治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支持物资供应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三、鼓励公益捐赠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记者1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新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对17项政策逐一进行解读。
央视网消息: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小微企业延期缴纳、延长亏损结转年限,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抗击疫情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为企业健康发展注入了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