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结合多年来国家在特别行政区制度构建和发展方面的实践,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多种可用方式,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制定法律、修改法律、解释法律、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和中央人民政府发出指令等。
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研判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并与有关方面沟通后提出了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予以推进。第一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就相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向会议作了关于决定草案的相关说明。根据会议议程,有关涉港决定草案的审议、表决还有如下安排:25日上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决定草案;26日下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决定草案修改稿;28日上午,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28日下午,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决定草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来说,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是“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
按照会议议程,如果一切顺利,全国人大将会在一周后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给出这道“必答题”的权威答案。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将彻底改变。
新华社香港4月15日电(记者苏万明)香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0网站15日10时开通,向香港市民介绍国家安全的内容、重要性、面临的挑战、应对的措施及香港同胞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