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一个“孙小果”,一群“保护伞”!(3)

一个“孙小果”,一群“保护伞”!(3)
2019-12-17 08:46:34 央视网

主持人董倩:杨教授,如果说这个关系和金钱能够开道的话,但问题我们看到这19把“保护伞”应该说就是这个孙小果在一路这个减刑的过程中,难道没有一个人会打上一个问号,会为这个关系和金钱开道,打上一个问号吗?您怎么看这种现象?

一个“孙小果”,一群“保护伞”!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杨小军:我们现在看法院的判决是很清楚的,他是枉法,徇私舞弊,或者是徇私枉法,都是故意。换句话来说,从法院的判决来看,这里面几乎所有的人都是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并不是不知道,不是我们过去讲的那个糊涂,他的故意的。所以就是这么大的官,不管是院长还是什么巡视员,还是什么监狱管理局的副局长,他们都愿意为这个事情帮忙,我想这个里面启动的动因和钱和关系就是有关。

主持人董倩:可是我刚才就是我想问的是如果说有个别人可以给他们开绿灯,但问题是为什么一路都在开绿灯,没有一个人亮红灯?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杨小军:我看见了,他找的全是官,最小的公安局只是一个派出所的所长。那么监狱里面那个第二小的是个监区长。如果像这样的职位在里面,其他的都比这个官大。换句话来说,当事人本人的父母可能他的官并不大,但是他找的人都是大官,这些官都能够,如果他要做鬼,他就是做到了一手遮天。

主持人董倩:我们回头看这个当事人孙小果的母亲,应当说她在九几年的时候就已经坐过牢了,因为包庇她的儿子。为什么坐牢出狱之后,他曾经的这段坐牢的经历没有让他结结实实的受到震慑,反而继续这么干。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杨小军:他在监狱的改造其实没有发挥任何作用。其实我们经常在讲,有一个部分人所谓入狱的这个犯人是被改造过来的,他会重新做人,所谓洗涤他的灵魂,重新做人,走上一个正规的道路。但是有一些并没有这样,甚至可能有一些还变得更恶。我们从过往案件来看都能发现这种痕迹。今天这个孙小果他母亲实际上就是这样,他可能应该是说他没有受到任何的教育的成功的例子,只是把那个刑期服完了他就出来了。实际上他的内心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他的行为、他的恶性没有得到遏制,他可能还变本加厉。

主持人董倩:再看对于他的母亲判刑这回是20年,您怎么看这个判罚的尺度,还有可能带来这一系列的影响,你怎么看?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杨小军:我想它很简单,他母亲应该从判刑来看她是最高刑,他继父是19年,那应该说这个甚至是他俩合谋的,合谋当中起意的和主要操作的应该是他母亲,所以他是最高刑,那就意味着我们从法律上,或者是从社会层面来观察的话,在操作当中,个人的行为,他的恶果、他的这个挑起这个事情的根源,应该是对社会的危害性是比较大的。

一个“孙小果”,一群“保护伞”!

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对孙小果等13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依法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些罪名,都是孙小果在2010年非法出狱后,又先后组织和参与的犯罪行为。

今年11月,云南省玉溪市中院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一审判决,孙小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一共7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20多年前,孙小果就被视为云南昆明市黑恶势力的典型代表。

一个“孙小果”,一群“保护伞”!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小果于1994年、1997年因犯罪两次被判刑,特别是1997年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