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面临处罚,职工“五险一金”等待遇受损
【焦点关注】用工资拆分规避个税和社保,真能避掉吗?
“到手工资是6800元,有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打到银行卡里的流水账单为证”“合同工资是2600元,和工资条一致,没有6800元一说”。10月15日,在沈阳市铁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上,因单位采取了工资拆分的发放方式,电气工程师康硕和用人单位就他的实际工资争论不休。更重要的是,这事关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给予补偿金的多少。
《工人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企业为减少用工成本“绞尽脑汁”,想到用工资拆分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进而减少社保缴费支出,并“巧言”告知职工这是为其避税,能增加到手收入。对此,有专业人士提醒劳动者,工资拆分后,“五险一金”和经济补偿等诸多待遇受损,得不偿失。
看似少缴个税实则权益受损
2016年1月,康硕应聘到沈阳某电气设备公司从事电气设计及调试工作。当时,为了少缴个税,康硕同意了公司工资拆分的做法,即合同约定工资2600元,其余4200元由另一家劳务公司以劳务费的形式转给他。“当时觉得公司是为员工着想,没想到是给我挖了这么大的坑。”
今年8月,由于被调岗降薪,他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主动支付1.04万元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每月2600元工资,工作年限为4年(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康硕觉得这个计算有误,于是申请劳动仲裁,便出现了文章开头这一幕。
用人单位坚称,合同里约定工资2600元,工资条和银行流水账单一致,不存在月工资6800元的说法。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2600元的月薪与电气工程师的工资严重不符,因此单位的说法不合理,裁决单位补发补偿金1.68万元。